公益诉讼 首页/ 检察业务/ 公益诉讼/

【3·15】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 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时间:2023-03-15

来源: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柳

编辑:张力心

录入:张力心

审核:顾秀阳

【字体: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以食品安全领域为重点开展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自今年2月份开始,该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实地走访了40家餐饮、食杂店等从事食品经营的商店,重点查看其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散装食品是否规范贮存,餐厨废弃物是否规范处置,原材料是否为合格产品等,并对冷冻设备、食品储存区、操作间等场所的卫生进行了严格检查。同时,向现场的群众及经营者所发放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宣传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存在未办理健康证及健康证已过期,超市、食杂店等未规范销售散装食品等问题。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用实际行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相关行政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引导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感,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将在这个“工作落实年”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食品安全领域,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继续通过普法宣传的方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公益诉讼过程中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联系地址: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56100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