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首页/ 检务指南/ 公益诉讼/

富锦:补植复绿抢时机 跟进监督促落实

时间:2021-08-18

来源: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叶 琳

编辑:杨 柳

录入:杨柳

审核:顾秀阳

【字体:  
    五月是播种的季节,更是植树造林的大好时节。为跟进监督4月末下发的富锦市林业和草原局在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监管中存在问题的检察建议落实,日前,富锦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又一次来到了采伐迹地勘查现场,实地查看补植苗木质量和补种情况。
    今年雨水丰沛、气温回暖慢,植树周期比以往时间延长,绝大部分采伐迹地都已补植复绿,植树质量效果非常好。但也有例外情况,当检察干警来到宏胜镇庆丰村的一处0.88公顷采伐迹地时,发现该地块的大棚仍旧存在。由于该地块涉及改变林地用途,林地如果一直被用于扣大棚培育水稻苗,可能导致森林资源无法永续利用,受损的生态环境将无法得到修复。加之,受疫情影响,富锦市外地劳动力季节性输入受阻,春耕劳动力十分紧缺,林权人面临着插秧和还林双重压力。
    “还林迫在眉睫,最佳植树季节不能错过,而秧苗又不能移出大棚,矛盾该如何解决?”带着这个问题,富锦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干警主动来到富锦市林业和草原局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采取措施尽快落实检察建议尤其是迹地更新造林进行进一步推进。据悉,该迹地被用于水稻育秧大棚基地建设,是富锦市重点扶贫产业项目,投资几十万,钢架大棚一次性植埋浇注于地下,强拆后将无法使用,若原址还林会造成国家重大财产损失。经研究决定,林业部门尽快报上级批准,以林权人的另一块土地置换,进行异地造林。鉴于最佳造林时段即将过去,气温持续回升,传统的造林方法已很难保证成活率,为保证植树的成活率,达到修复的目的,林业部门先行投入一定资金,进行容器育苗造林,尽快恢复林地植被。
    联席会上,检察机关针对检察建议中采伐人迹地还林中违法案件线索,要求林业执法部门加快办案进度,及时处罚违法行为,以对社会上破坏林地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林业部门表示,将加强还林后日常管护,并利用电视媒体、宣传车等手段进镇入村开展爱护林木宣传,提高村民爱林、护林意识,提升生态修复、公益保护的社会效果。会议还听取了林业系统开展历年来破坏森林资源自查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执法困难和问题,达成了“执法与监督合作,加强支持配合,共同保护公益”的意见。
    此次跟进监督,旨在督促诉前检察建议尽快落地落实,通过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不仅初步解决了还林疑难问题,检察机关生态修复的还林建议也得以见效。在以后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富锦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将以常态化的跟进监督办案模式,积极主动为行政机关出实招,为百姓办实事,在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中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联系地址: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56100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