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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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富锦发稿
编辑:戴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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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顾秀阳
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3日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邓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在市委和佳木斯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能力作风建设为抓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24年工作回顾
一、把准政治方向,做实服务大局
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政治保证,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努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对标市委决策部署,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目标,推动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质效开展检察文化宣传工作。结合检察履职办案,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深化党建业务融合。
——有力维护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2024年,共批捕32件39人,提起公诉117件163人,重特大案件和死刑案件介入率100%。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依法不批捕14件21人,不起诉30件58人。办理涉电诈案件16件,为被害人成功挽回经济损失30.4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9.78万元;发布反诈系列视频5期,被国家级媒体采用发布2期。积极投入反腐败斗争,与监察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1件12人,提起公诉9件10人。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4件5人,提起公诉5件9人,帮助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向金融机构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督促加强贷款审批管理,守护金融安全,相关做法被中国长安网刊发。与法院、非公办、工商联共同签署《关于在服务经济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形成工作合力。发放《企业管理风险提示手册》2,000余册,创作的涉企普法视频被中央政法委采用。
——深入践行为民司法。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持续抓实信访案件按期回复答复制度,对受理的21件群众信访案件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其中检察长接访8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救助金5.5万元。聚焦民生热点,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对16家医疗卫生机构的39台医疗器械进行强制检定,对8家肉食店违规使用“生鲜灯”,10家超市计量衡具超期未检验,10余个小区电梯隐患、消防隐患,11个村镇道路交通标识破损等问题进行整改。
二、聚焦法律监督,做优主责主业
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事求是,以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案,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落实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要求,制定《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指引》《电子数据取证指引》,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共办理各类刑事诉讼监督案件39件,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23件;纠正漏捕、漏犯3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全部整改。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各类案件53件,对佳木斯市、同江、抚远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3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2件,采纳率为100%。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强化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8件。开展未及时退还诉讼费违法情形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6份,退还诉讼费用5.6万余元。紧扣“支持”定位,坚持“必要”原则,通过支持起诉,为八旬老人追回20年前的欠款。
——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9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8件,向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处罚检察意见16件。持续加强劳动者薪资权益保障,针对22家企业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有效化解欠薪风险隐患,与总工会、法院、人社局、司法局会签了《关于运用“一函两书”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实施意见》,为农民工权益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立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件,制发检察建议22份,行政机关整改率100%。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清理各乡镇公示未做“去标化”处理的个人信息2万余条;办理非法采砂案件3件,涉嫌非法采砂数量14,808.2立方米,涉案金额79万余元,依法追缴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72.7万元。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运用“刑事+公益检察”手段,督促违法者补种树木11,340余株,补植复绿、恢复被毁林地175.98亩。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46.8吨。《检护粮都 共护黑土》工作经验被评为全省优秀事例。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零容忍惩治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件2人,提起公诉7件11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不起诉3件15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1件5人。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自行开展社会调查5人,亲职教育5件10人,帮教10次,对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11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4份。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8次,覆盖学生1760余人。擦亮“烛火”未检品牌,一体化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理的田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三、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检察管理
我们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始终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勇于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厚植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做细质量管理。一体做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制定《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工作方案》,将司法规范落实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8次,共评查案件183件均为合格案件,不规范问题全部予以整改。
——坚持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整治自查自纠问题5个,建立健全各项制度3个,开展警示教育9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制度,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4件。
——加强素能建设。推动检察理念更新,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与公安、法院同堂培训等活动,共举办各类培训16次。建立“青峰行”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检校共建,积极与黑龙江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开展检院合作,为干警成才营造良好环境。1名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队伍建设经验被《检察日报》全文刊发。
——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检察工作。将公开听证作为检察环节回应民意、定分止争的重要举措,举办公开听证、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2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142人次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监督、建言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3份、程序性信息248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富锦检察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富锦市委、佳木斯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配合制约,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富锦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结合实际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仍需加强,贯彻新时代检察理念还不到位;二是立足职能服务保障大局的时效性仍需提升,主动融入、精准服务还不到位;三是办案质效仍需提升,业务管理还不到位;四是整体素能仍需提升,队伍管理还不到位。
202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5年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努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中国式现代化富锦实践提供检察保障。
——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准确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以更强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能力和水平,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服务保障“六个美好富锦”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报复社会的极端犯罪,着力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严重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以更高标准深耕主责主业。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加强民事裁判监督、执行监督和虚假诉讼治理,持续规范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高公益诉讼办案精准性,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三个管理”,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以更实举措践行检察为民。持续做实“检护民生”,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推进检察公开听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更严要求打造检察铁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严压实领导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严格加强队伍管理,筑牢防微杜渐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折不扣践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禁令铁规,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佳木斯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富锦实践作出新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