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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06

来源: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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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顾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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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30日在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景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不懈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推进平安富锦建设
     一年来,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应对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风险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经审查共批准逮捕71件75人,提起公诉161件219人。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减少矛盾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发挥检察机关诉前指导、审前过滤作用,制定出台《重要侦查活动检察官在场工作办法》,构建以公诉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升了刑事案件侦查的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提前介入非法访案件16件18人,移交法院的均做有罪判决;提前介入8起命案现场侦查,命案退回补充侦查率明显降低。
    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作用,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预防、挽救工作。共开展社会调查4件,法律援助3件;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3次,开展司法救助3人。开展法制巡讲5场次,1000余名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实现青少年儿童犯罪和自护的一般预防。坚持少捕、慎捕、少监禁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共对4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积极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部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出消除隐患、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在佳木斯市检察系统率先制定并施行《员额检察官轮流接访制度》,为员额检察官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搭建了平台,通过释法析理,倒逼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全面提高检察官的应变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一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46件72人,全部妥善处理;全年无涉检集体访、群体访和越级访发生。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一年来,以运用“侦查一体化”为工作模式,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质效不降为工作目标,共查处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其中大要案9件10人,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得到有力查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抓获潜逃外地达17年之久涉嫌贪污犯罪的富锦市机关事业保险局原副局长王铖,追逃工作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黑龙江省电视台对此做了专题报道。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粮食补贴等惠农领域开展服务民生专项打击工作,立案查处了玉米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窝案1件4人,串案3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既严厉打击了腐败犯罪,又对基层干部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我市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职务犯罪预防短语、警句、廉政格言50余条。针对职务犯罪特点、动态、原因等撰写犯罪分析3篇、预防调查4篇,开展警示教育15次,预防宣传20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3次。
    (三)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严守公平正义底线
     一年来,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纠正漏捕漏诉5件8人,防错诉2件22人,发现违法事实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立案1件1人。加强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积极开展核查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工作,共检查社区矫正人员287名,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现已全部纠正。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羁押必要性进行重点审查,共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11人次,办案单位采纳建议11人。
    积极推进全省检察系统“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在市委关心、市人大关注及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9月1日在全省搭建起首个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土、环保、市场监督等20个与民生民利息息相关的首批入网行政执法机关,共同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着力破解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平台发现公益诉讼线索5件。一年来,共受理并办结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8件。实现了自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我院民事检察办案量的新突破。
    (四)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促进司法办案规范高效
     一年来,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办案全程监控和动态监督,有效促进规范司法。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31件,梳理问题30余项,并已全部整改。继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以案件信息公开倒逼规范司法。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9条,重要案件信息23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18份。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实现案件信息“掌上公开”,及时向社会各界传递“阳光检察”正能量。免费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赠阅《检察日报》等检察报刊,为他们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在正义网、《方圆》杂志等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23篇,提升了市检察院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二、牢牢把握中央重大改革部署,自觉提高政治站位
   (一)有序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增强内生动力
    自去年底完成22名首批员额检察官入额工作以来,认真修订并完善了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办案权力清单,制定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办法、检察官联席会议等一批配套性制度,组建新型办案组织、明确检察官办案权限、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职务等级按期晋升及工资套改工作;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在司法一线办案机制,入额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独任检察官或编成办案组的方式承办案件,办案数量均达到规定比例。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初步形成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结合岗位需求,对入额22名检察官进行合理岗位安排,80%的员额检察官集中在公诉、侦查监督等主要业务部门,确保一线办案需求。
   (二)主动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确保队伍稳定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改革。市检察院坚决按照上级检察院和地方党委的要求和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稳定队伍,对拟转隶部门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配合摸底,对照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积极全面准确上报基础材料,配合做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提前“热身”,主动为拟转隶干警购买《纪法践悟》等监督执纪书籍,补齐业务短板。
     三、牢牢把握自身建设要求,努力提升检察干警整体素质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检察干警素能。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引导干警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时坚持在“崇法、尚德、传承、担当、人文”富检精神的引领下,实现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保证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采取座谈、研讨、征文等方式,引领全院干警集中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确保将十九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开设“党课讲堂”,坚持每季度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1次,每月至少安排全院集中学习1次。制定出台《关于增强教育培训工作实效性的实施意见》,为干警搭建起学习平台,分设检察业务、综合业务、“智慧检务”三个专项培训,采用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法庭模拟等双向互动的参与式培训方式,开展全员分层、分类培训,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职业素养和办公智能化水平。共开展培训30余次,提升了干警的实战技能。
    (二)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突出对院领导及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行为监督,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管束,干警文明办案、文明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坚持逢会必讲纪律作风,对违法违纪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严把“用钱、用人、纪律考核”三道关口,做到周检查、月督察、季通报,把检务督察贯穿于办公办案全过程,干警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开展“党员纪律日”活动,以“学、测、诺、谈、教”为主题,进行党纪党规测试,引导党员干警争做有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三)抓实“作风整顿”,塑造良好检察形象。全院干警认真对照“五个好作风”,摒弃“三个坏把式”,勇挑责任重担,以好作风凝聚正能量,作风意识明显增强。领导班子采取开门听取意见等方式,查摆出思想僵化、标准不高等方面问题10余条。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院及时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提升了党员干警的宗旨服务意识。同时,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开展党员干部结对认亲活动,干警与贫困群众结对认亲、开展帮扶,院领导深入长安镇兴本村帮扶点开展专题调研,协调解决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注重检务保障,体现检察人文关怀。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保证干警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遇到困难,第一时间能够体会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注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尤其是从优待检软环境建设,依托“以文化人,做知性女检察官”主题读书活动、“弘扬富检精神,愿为检徽添彩”主题演讲、“喜迎十九大,红心永向党”主题活动等形式多样的载体,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注重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定期为干警体检,设立干警体能训练室,改造办公楼供暖设施,定期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干警以院为家的归属感明显增强,全院互助、互励、互爱的人文氛围显著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更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一些领域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够协调统一;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全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尤其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创新意识不强,特别是在直面问题、攻坚克难上仍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予以解决。
201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回归监督主业、重塑检察形象的关键之年。市检察院将主动应对新形势的要求,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以推进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以提升干警素能为支撑,更加主动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更加有效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力地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更加深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更加扎实地强化队伍建设,为富锦建设大农业、大园区、大商贸和三江平原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要找准政治站位,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坚持在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发力,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结构转变、全面深化改革和改善民生,推动幸福富锦建设。坚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与监察委在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上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富锦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作出应有贡献。
    二要倾力社会稳定,提高参与综治能力。着眼于保稳定促发展,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不断加大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案释法,送法下乡、入企、进校园。
     三要把握宪法定位,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新形势,加强检察监督,聚焦主责主业,注重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正。不断细化实化方法措施,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强化冤假错案源头防范。构建民事诉讼监督、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全面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四要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方法途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五要着眼形象素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巩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准则》《条例》,坚持从严治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深入实施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提高检察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及时查处相结合,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履职尽责,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用更大的力度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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