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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16

来源: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杨柳

录入:杨柳

审核:顾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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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2日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景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基本工作思路,积极应对监察体制改革给检察机关带来的新考验,牢记宪法定位,坚定检察自信,深耕主责主业,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和优质服务。
    一、紧扣中心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突出“富锦”检察的定位,为中心服务依法履职尽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经审查批准逮捕69件80人,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提起公诉221件288人,法院均做有罪判决。尤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加大对侦查机关办理的3件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引导取证力度,批准逮捕3件10人,提起公诉3件22人。主动与监委建立工作衔接机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适时介入帮助固定证据,定期互通职务犯罪案件诉讼情况。共批准逮捕6件6人,提起公诉30件38人。主动担当作为,倾力解决“非法访”顽疾。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为党委、政府分忧,提供检察支撑。共办理涉及“非法访”案件9件12人,其中因情节严重作出批准逮捕5件7人,提起公诉8件10人。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轮流接访制度,提高释法说理能力,提高信访案件分流处置效率,提高依法化解水平。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8件81人,均依法作妥善处理,其中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国家赔偿案件2件2人,受理申请民事监督案件4件4人、刑事监督案件2件2人。依据高检院《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意见》,专门设立驻检律师值班室,借力律师促进矛盾化解。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践行“四零”服务承诺。结合法治建设年活动,通过走访对接、邀请等方式,向金玛农业、辰龙热电等14家非公企业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司法服务需求,主动提供检察援助。打造12309便民服务一站式平台,对涉及破坏和影响营商环境的来信来访,设置“绿色通道”,做好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
    履行富锦“检察”的职责,为中心护法以刑事检察权为核心,开展专项清理,坚持在办案中强化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4人,行政执法部门专项监督2件2人,撤案2件2人,不起诉2件2人,强制医疗1件1人,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12人;不批准逮捕27件39人;制发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口头纠正违法5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受理14件,做出立案决定13件,依法督促司法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2件。以行政检察权为突破点,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信息的网上共享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网上监督。通过行政执法与信息共享平台,已录入行政执法信息6335条,经审查,发现行政违法案件21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78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6件,发现刑事案件线索17件。以民事检察权为延伸点,对民事诉讼活动实施精准监督,重点关注审判违法和执行违法,讲质量、重实效。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4件,执行程序违法案件2件;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件;共办理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案件2件。
    践行公共利益的代表,为中心维权积极推进生态富锦、美丽富锦、健康富锦建设,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办案的实际效果维护公共利益免受侵害。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助力政府解决“两山”存在的非法采矿、非法毁林、违法签订承包合同等问题。先后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份,在要求回复期内,市林业局对20年来已经签订的58份违法承包合同清理并全部解除,增加行政处罚6件;市国土资源局对所有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排查,增加行政处罚8件,处罚金额317万元。在“两山”专项清理工作中,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督促恢复林地381亩;发现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0件,涉案资源损失1940万元;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转监委已立案14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4件。统筹调整工作重心,努力实现“小切口、大作为”。对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的择林市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情况、草原承包合同管理情况和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所有草原承包合同逐件进行清理审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规范了8968公顷的原生态湿地管理,依法处罚违法割草681.7公顷的破坏湿地行为,废止违法签订的总面积为3300公顷的6份无效草原承包合同。落实上级院部署,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三个专项百日攻坚战行动,重点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和破坏环境的犯罪。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挖掘“三个专项”线索和分析执法动态,在三个平台成员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环境保护局分别建立了检察联络室,让检察联络室在“三个专项”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共办理“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案件50件,其中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类24件,医疗废物清理类17件,水源地保护类9件。
    二、严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坚持政治建检,夯实干警思想根基。一年来,始终坚持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讲业务、讲党课。开展“宪法、监察法”学习月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学习活动,通过“以考促学”形式,切实提高干警法律意识、规矩意识。打破传统教育模式,充分借助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针对性地开展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开设“每日微早课”,组织“微讨论”,实施“微宣传”,变集中学习为灵活学习,变课堂讲授为微信随时学,持续注入清风正气,激励干警奋发向上。通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精神”、“新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等活动,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保持“四个定力”、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牢牢把握住了检察工作的“根”和“魂”,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砥砺前行。
    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研究制定《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免等重大决策问题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和议事原则进行集体决议,确保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整章建制,强化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经常性开展谈心活动,督促提醒党员干警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注重制度约束,对出庭干警、接访干警在出庭规范、服务态度、挂牌接访、专业解答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要求,加强作风督查,定期公开通报,使干警时刻谨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九字方针,规范行使检察权。
    着力整顿作风,塑造良好检察形象。结合检察实际,集中力量解决六方面重点整改内容,并通过开展“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等活动,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予以解决,全院干警作风意识明显增强。派出两名优秀党员干警为驻村第一书记,采取为村碎石铺路、整治环境卫生、修自来水保证饮水安全、建立爱心公益超市等举措,昼夜巡查焚烧秸秆,将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诠释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责任担当。
    三、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有序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监督及舆论监督。邀请市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诚恳征求对富锦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化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实行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8条,法律文书176份,重要案件信息55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500余条,被国家正义网、方圆杂志、检察日报、人民网等采纳推广16篇,被省级媒体采纳推广10篇,单篇原创文章最高点击量6398次,使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运行在阳光之下。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准确把握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始终坚持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两个主基调。检察工作如果说取得了一点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更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差距,有待在下步工作中予以加强,一是在司法理念转变上,虽然强调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但单纯就办案而办案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在业务均衡发展上,虽然在民事诉讼监督、公益诉讼上有所强化,但在行政诉讼监督、审判监督上仍是短板;三是在补齐短板“重自强”上,虽重视教育培训工作,但在提升干警专业素质上缺乏针对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19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富锦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解放思想,时刻保持对新事物的敏锐感知、对新理念的吸纳运用、对新知识的汲取积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定力。尤其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立足宪法定位,强化检察担当,坚定检察自信,着力打造公信检察、为民检察、规范检察、阳光检察。
    一要把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把学习宣传贯彻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凝心聚力,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切实做到政治学习、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同步发展。结合检察职能,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用法律监督的实际行动,承担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
    二要把聚焦主责主业突显于检察工作实践,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定不移地把案件质量放在检察生命线的位置,突出强调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办案最大程度的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增强监督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三要坚持不懈地严格机关作风,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做到警钟长鸣,着力形成忠诚、务实、为民的优良作风。树立强烈的“转隶就是转机”的意识、“错过就是危机”的意识、“抓实今天是为了明天”的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时刻牢记监督与服务并重,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着力提高有效防控风险能力、运用法律政策能力、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确保检察人员跟得上时代节拍、担得起时代重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忠诚履职,开拓创新,为富锦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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