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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1

来源:未知

作者:张力心

编辑:张力心

录入:张力心

审核:顾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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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8日在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景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佳木斯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稳进、落实、提升”这一总基调,强化使命担当,主动履职尽责,积极应对新冠疫情挑战,为富锦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2020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20年,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44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74件,审查起诉案件229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62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73件,其他类型案件4件。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市检察院突出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在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在3日内即完成一起涉“疫”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以妨害公务罪对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3被告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积极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举全院之力优质完成驻村防控、卡点巡控、社区入户排查、返富居家隔离人员管控等工作。建立院领导带班、双人双岗值班制度,提供预约受案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诉讼。
    ——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通过办案推动金融风险防控,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等金融犯罪案件3件21人。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弱势群体维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向因案致贫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持续聚焦污染防治,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格把关,依法办理,不矫不枉。共办理涉恶案件1件16人。
    ——依法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坚持“服务民营经济就是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理念,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加强与工商联及相关部门协作,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在工业园区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主动“问计于企,问需于企”,为企业提供三项服务,并公开作出八项承诺,主动接受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加强与大锦农、绿谷酒业等民营企业沟通联动,畅通民营企业的诉求渠道。一年来,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已成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民营企业、主动服务民营企业的平台和纽带,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定检察职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引导,适时提前介入,有效提升侦查监督效果。树立整体质量意识,精细管理,有效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高侦查环节办案质量。共批准逮捕70件88人,不批准逮捕4件4人;提起公诉219件279人,不起诉10件1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2.87%,重特大刑事案件介入率100%。监督刑事立案8件、撤案4件,监督侦查活动违法3件,改变案件定性5件8人,纠正漏捕漏诉3人;纠正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案件9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3件;刑事审判监督案件5件。注重监检配合,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共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件19人,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尤其是慎重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提起公诉未成年人案件15件2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对民事生效裁判和民事诉讼活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监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确实存在错误的生效裁判和程序违法案件,依法支持当事人的申请;对不符合提请抗诉、再审条件及不存在违法情形的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共办理民事案件34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纠正审判违法23件,纠正执行违法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支持起诉案件5件。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和行政非诉执行程序违法作为监督重点,通过监督违法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将化解矛盾的端口前移,解决“潜在之诉”。共办理行政案件16件,其中纠正行政审判违法6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支持起诉1件。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富锦、美丽富锦、健康富锦建设,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协作,达成“监督是支持,监督是保障,监督是后盾”的共识,与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守护锦城绿水青山。开展湿地保护专项行动,通过督促履职、打击违法、生态修复等方式,对三环泡国家级湿地和沿江省级湿地进行立体式保护,建议执法单位制止和处罚围垦湿地、违法建筑、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等破坏湿地行为,与湿地及多家行政执法部门签订《关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联合监督管理保护的意见》,形成湿地保护合力,为打造“天蓝、水清、草绿、鸟鸣”景象的富锦湿地共同献计出力。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7件,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54件,其它公益类型案件1件。
    ——努力做细控申接待。按照高检院关于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原则,全面做好群众信访的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特别是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共受理信访案件19件19人,其中申请民事监督2件2人,刑事立案监督2件2人,举报控告类案件13件13人,申请司法救助2件2人,所有来信来访案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向有管辖权机关上一级备案率100%。
    三、狠抓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注重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中检网”“黑龙江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党员干部微信群”“每日微课”等载体开展线上学习。邀请党校教师来院专题讲解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意识形态等内容,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干部上讲台、主题研讨和主题作品评选等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
    ——注重提升队伍素能。坚持教育培训与检察工作同步开展,创新开展“学思践悟月”系列活动,研究制定详尽的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每周五为固定学习日,上班前十分钟必须登录“检答网”进行自主学习。微信公众号开设“周学习清单”专栏,将最新时政精神、专业知识汇总分享给干警,全年共发布35期。以高标准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加强释法说理的深度和温度,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培养干警的“工匠精神”。
    ——注重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担当尽责。进一步加强了建设规范化党组织的力度,打造“可听、可看、可学”的现代化党员活动室及图书阅览室、专设红色阅读区,让干警随时强化政治意识,掌握新时代新理念。
    ——注重推进从严治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监督,切实将检务督察作为推进队伍管理、转变干警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的有效手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提出建议、责令整改。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到具体办案过程中,注重反面教材提醒,开展案件警示教育,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员大会、战线会议等方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层层为干警敲响警钟。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在主动开放中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定期公开核心业务数据,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诚心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将全部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主动与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在听证工作中接受监督。切实将听证工作作为检察机关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嬴得社会各方理解与支持的有效途径,制定全面适用于“四大检察”业务的听证工作制度。针对谢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考虑到谢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患重病的儿子疫情期间需要每天照顾等情况,组织召开听证会,依法对谢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听证后持续跟踪回访。全年共召开听证会7次。
    ——在业绩考评中接受监督。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围绕“质量、效率、效果”三大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检察官参加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让检察官感受到工作压力和“本领恐慌”,倒逼提升专业素质。对检察官的业绩考评结果,在记入个人司法档案的同时,定期向全院公开,接受全体干警及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在公开宣传中接受监督。通过公开法律文书,公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富锦检察”公众号等方式,解读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始终保持与政府、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差距:一是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不够精准,与形势任务要求相比,办案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法还不够多;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只是刚刚破题,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比较薄弱,公益诉讼职能需要延伸拓展;三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全面从严治检责任需要不断压紧压实等等,都需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予以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业务与政治、业务与大局深度融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检察机关的初心和使命,积极为服务保障富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以政治建设为抓手,把政治责任真正担当起来。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以“绝对忠诚”为核心,抓实政治建设;坚持融入大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推进地方经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
    ——以“四个能力”为抓手,把队伍整体素能真正提升起来。加快提升领导力,发挥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快提升执行力,切实做到反应迅速、态度坚决、落实有力,强化履职尽责水平。加快提升战斗力,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检察实战素能。加快提升创新力,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以业绩铸品牌,以品牌树形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以司法办案为抓手,把检察主责主业真正做实做好。坚持“做到极致”目标导向,努力提高司法办案质效;把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履行到位,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在社会治理中体现检察作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分工负责、运行有序的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以提高质效为抓手,把各项管理机制真正执行到位。强化业绩考评,切实发挥好业绩考评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队伍的从严管理体系;深化检务保障建设,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旗帜鲜明地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好本次会议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扎实履职尽责,为全市“十四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法治富锦、平安富锦建设新征程中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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