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对象公示公告
时间:2025-04-01
来源:本站
作者:张力心
编辑:戴立卫
录入:戴立卫
审核:顾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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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安排,经前期筛选、推荐环节,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了我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叶琳(女) 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四级检察官。
推荐人选简要事迹:
叶琳,女,1994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四级检察官。主要负责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等工作。她对党忠诚,心系人民,从检以来,经历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工作,曾担任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烛火”未检工作室负责人,具有丰富办案经验。担任综合业务部负责人以来,她坚持事无巨细,亲力亲为,深入践行“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曾获2019年、2023年、2024年优秀公务员。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日至4月9日(五个工作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举报电话:0454-2366238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富锦市向阳路58号
邮编:156100
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