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以“检察蓝”守护美丽中国
时间:2025-06-05
来源:本站
作者:李昕阳
编辑:戴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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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顾秀阳
青山行不尽,绿水去何长。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保障。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美丽中国我先行”。富锦市检察院以切实行动坚决扛起守护绿水青山的政治责任,活跃在司法检察、普法宣传的第一线。
01 乱砍滥伐
乱砍滥伐、破坏森林会造成水土流失、物种灭绝、全球气温升高、生态失调等,严重危害人类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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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另外,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水污染
违规排放污水会破坏水质、影响水生态平衡,最终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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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另外,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会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加剧土地退化,也会通过富集效应危害人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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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另外,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世界环境日,我们呼吁大家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生态保护。若发现破坏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社会各界携手,以法律之力守护地球家园,共同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