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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当好食品药品安全 “守护人”

时间:2020-11-11

来源: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柴宝峰

编辑:杨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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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顾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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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自2019年9月份以来,开展落实最高检“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方案提出的三个方面19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重点,聚焦校园及周边、网络餐饮等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对辖区30所寄宿制中小学和45家幼儿园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检察监督,对校园周边30余家小餐馆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发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健康证、证件过期、经营场所卫生不合格等问题,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6件。其中,涉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案件16件,网络餐饮案件49件,市内小餐馆食品卫生安全案件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件。
    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 重点关注保健食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针对违规经营药品方面常见的六类问题,该院第五检察部对富锦市部分镇村药店,是否存在过期药、处方药、非处方药品分类管理及药品是否按规定存放等药品流通环节进行了监督检察,发现8个乡镇10家药店存在销售过期药品、药品混放等影响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问题,针对食品药品领域的行政管理缺位并开展行政违法监督,对食药部门存在的未及时履职等行为予以监督,立案查处3件公益诉讼案件,有效保障了辖区内老百姓的用药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富锦市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食药安全的新期待,以后的履职中将就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富锦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等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并建立机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态势,更好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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