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富锦: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时间:2023-08-16
来源: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徐 丰
编辑:戴立卫
录入:戴立卫
审核:顾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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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提升群众生态文明建设认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8月14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行政机关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过程中,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某镇某村生态环境污染具体表现、堆放体积及造成的影响,出具了案件证据、行政机关履职情况、法律依据及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行政机关代表就环境卫生履职情况发表了意见,阐述了其法定职责,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表示支持检察机关的拟监督建议事项。
检察机关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接受检察建议后,明确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内容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检察机关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接受检察建议后,明确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内容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会议最后,该院第五检察部办案人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全国生态日”的由来、“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富锦检察院在保护生态环境及资源方面作出的努力。
据了解,今年以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坚持生态检察与修复环境的协调统一,办理了10件涉及生态环境领域、资源保护领域等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畜禽粪、生活垃圾等1200余吨,在办理的2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依法提出生态损害赔偿,加大公益损害追偿力度,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下一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全面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以“检察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属地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为全面推动生态富锦、美丽富锦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据了解,今年以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坚持生态检察与修复环境的协调统一,办理了10件涉及生态环境领域、资源保护领域等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畜禽粪、生活垃圾等1200余吨,在办理的2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依法提出生态损害赔偿,加大公益损害追偿力度,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下一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全面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以“检察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属地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为全面推动生态富锦、美丽富锦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