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流程 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时间:2020-12-18
来源: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建
编辑:杨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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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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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工作,增强检察建议在检察监督工作中的刚性与实效,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先后制定了《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暂行规定》,对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立项调研、文书规范、审批备案、宣告送达、监督落实等流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提供制度保障。
二、规范检察建议制作标准。一是统一制作检察建书模版,承办人不得随意调整模版的格式、字体与字号,同时统一制作带有检徽、统一编号的检察建议文书封皮,用于公开宣告送达。二是检察建议的内容要包括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应当消除的隐患及违法现象,治理防范的具体意见,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被建议单位书面回复落实情况的期限等其他建议事项。三是要提高检察建议的说理质量,检察建议制作要明确事实,阐明法理,讲明情理,在依据法律、政策说理的同时,注重情、理、法的有机结合,以理服人,增强执法办案的人文关怀,体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如今年7月,富锦市检察院对城市垃圾乱堆乱放、非法侵占公共绿化带等侵害公益问题进行调查,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管部门,怠于履职尽责,致使垃圾乱堆乱放,妨碍交通,污染环境。对此该院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宣告会上,结合PPT图文动态演示,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就执法机关的权力范围、法定职责进行释法说理,就执法机关的疑问进行解答。共同探讨如何破解当前困扰行政执法的难题,如何在行政执法中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如何既要规范执法,也要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从而达成“监督是支持,监督是保障,监督是后盾”的共识。富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领导表示,检察机关的建议法律依据充足,理由充分,及时准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执法机关心服口服。
三、规范监督落实措施办法。一是承办部门对被建议单位的回复要严格审查,在收到检察建议回复之日起两个月内,通过实地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检察建议效果作出评估,报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审阅,并报综合业务部门备案。二是承办部门经评估后,认为被建议单位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根据被建议单位在落实检察建议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协助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必要时可以派员到被建议单位帮助其建章立制。三是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制定整改措施的,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对该单位积极妥善解决问题的态度、做法给予正面评价;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予回复、未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检察机关形成书面报告,送达被建议单位的上一级机关,仍未纠正的,立即予以公告,同时就该事项建议,由本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监督程序。四是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将线索移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8月,富锦市监察委员会、富锦市检察院共同协商制定了《关于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正式确立了协作配合制度,对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监督范围、评估线索、移送线索、提前介入、分析案情、调取证据、案件沟通、案件管理、信息通报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规范,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合力。该院在对富锦市东、西两山非法采矿、非法毁林、非法兴建公墓、违法签订林地承包合同集中清理专项工作中,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分工负责,紧密配合,互相移送线索,互相提供证据,互相通报信息,不仅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而且极大地降低了办案成本,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一批,监察机关已刑事立案14件。
四、规范内部全程监督管理。一是统一归口管理。承办部门将检察建议书及各项审批手续报综合业务部门统一存档;承办部门认为需要报送市委、市人大、市监察委的检察建议经检察长审批后由综合业务部门统一送达;承办部门认为需要公开宣告的,经检察长批准,由综合业务部门统一组织,并负责宣告内容审核和主持等工作。二是通过分析研判增强检察建议指导性。承办部门每季度对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报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每半年对全院的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经审批后,将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上级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建立检察建议专门工作台账。由专人对本院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分类统计,对制发检察建议的回复、跟踪落实等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三是将检察建议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该院在今年的案件质量评查方案中,首次将检察建议纳入评查计划,随机抽取全年总数的20%进行评查,从文书制作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准确透彻、被建议对象回复采纳是否及时到位等方面进行评查,对优秀的检察建议予以推广,对于不合格的检察建议予以通报批评,评查结果将记入司法档案。
一、规范检察建议制发流程。一是要开展立项调研。承办部门认为需要发送检察建议的,应当在立项前采取走访或者座谈等方式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需要实地调研的,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同意后,承办检察官赴相关单位实地调研。二是严格审批程序。需要向发案单位的上级单位或者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的,从草拟、制作、送达及督促落实等流程均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到综合业务部备案。三是实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在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室进行,检察人员、被建议单位代表均不少于二人参加。公开宣告时,可以邀请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纪检监察人员、媒体代表等第三方代表全程参与。如2018年,该院针对交警大队2016年至2017年刑事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公开送达检察建议。送达会上,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宣告了检察建议,认真介绍了检察建议的由来,分析了交警大队存在问题的症结,对下步整改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性意见,同时告知该检察建议将同时报送市人大、市监委。公安机关表示,将直视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对交警大队近五年的执法卷宗进行自查,并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检察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后,市公安局党委极为重视,对6名交警作出处理,辞退1名,调离原岗位2名,全局通报批评3名。该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十佳精品检察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