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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火”未检】“家长法治课堂”合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时间:2023-03-23

来源: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叶琳

编辑:张力心

录入:张力心

审核:顾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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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3月24日上午,富锦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妇女联合会在城西街道民主社区服务中心举行“家长法治课堂”揭牌仪式,共同签署了《关于对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开展训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副书记袁宏涛参加揭牌仪式,并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出寄语。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重点从“训”“教”两个方面着手,训教对象为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扩大到有需求的妇女或者家庭。通过对训教对象开展训诫、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讲、维权引导、救助、诉讼等工作,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富锦市检察院成为“家长法治课堂”的第一位使用者,就近期发生的一起未成年人强制猥亵案件召开训诫会,对临界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集体训诫。

 

训诫会上,检察官向家长们制发《督促监护令》,同时提出郑重要求:督促适龄未成年人回归学校,潜心学业,让他们学有所成,并监管好他们的言行,隔绝他们与社会不良人员的交往,帮助他们明事理、辨是非、知善恶。

检察官告诫未成年人:“某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对自己和他人都可能造成终生的遗憾和悔恨,对于犯罪行为,你们必须清醒正视,勇于承担责任,真心悔改。”受训未成年人均表示能够吸取这次教训,不会把司法的宽容当做纵容,今后会引以为戒,努力改过自新,学法、尊法、守法。

训诫会后,富锦市妇女联合会邀请的家庭教育指导老师继续为家长们答疑解惑,释明了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义务,列举了可能面临的抚养、教育方面的困境,着重指出监护人应该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状况,避免未成年人沾染不良行为而误入歧途。

下一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将协同富锦市人民法院、富锦市妇联,充分发挥“家长法治课堂”作用,借助一切力量,全方位实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重点,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持检察“烛火”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从源头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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