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12月检察业务数据公开
时间:2023-01-17
来源: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综合业务部
编辑:张力心
录入:张力心
审核:顾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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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4件62人,同比分别下降55.1%和56.64%,受理审查起诉 271件373人,同比分别上升15.19%和24.6%,不捕率为20.97%,同比上升3.92个百分点,不诉率35.04%,同比上升29.42个百分点,刑事“案-件比”为1.09,认罪认罚适用率95.8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33件,提前介入案件4件。
二、刑事监督工作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件,书面提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10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4人,监督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案件16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提出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15件,提出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0件,提出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件,提出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40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五、其他检察工作
(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未成年人不捕率为50%,附条件不诉率为33.3%。
(二)司法救助工作
司法救助1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
(三)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全市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7人次,同比上升250%。
(四)审查案件听证工作
开展案件听证会52次。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4件62人,同比分别下降55.1%和56.64%,受理审查起诉 271件373人,同比分别上升15.19%和24.6%,不捕率为20.97%,同比上升3.92个百分点,不诉率35.04%,同比上升29.42个百分点,刑事“案-件比”为1.09,认罪认罚适用率95.8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33件,提前介入案件4件。
二、刑事监督工作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件,书面提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10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4人,监督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案件16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提出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15件,提出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0件,提出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件,提出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40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五、其他检察工作
(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未成年人不捕率为50%,附条件不诉率为33.3%。
(二)司法救助工作
司法救助1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
(三)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全市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7人次,同比上升250%。
(四)审查案件听证工作
开展案件听证会5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