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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9月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2-10-18

来源: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综合业务部

编辑:张力心

录入:张力心

审核:顾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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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9月,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办案的公开透明度,现将2022年1-9月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数据公布如下:
一、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工作
2022年1-9月,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件54人,同比分别下降54.65%和56.1%,批准和决定逮捕33件44人,同比分别下降56%和56.86%,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10人,比去年同期下降52.38%,不捕率为18.52%,同比上升1.45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3件298人,同比分别上升50.68%和47.52%,其中,提起公诉199人,同比上升3.65%,审结时决定不起诉35人,与去年同期持平,不起诉率为34.32%,同比上升30.8个百分点。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93人,同比上升6.04%。对普通刑事犯罪,共提起公诉144人,同比上升22.03%;对重大刑事犯罪,共提起公诉18人,同比下降33.33%;对职务犯罪共提起公诉13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对经济犯罪共提起公诉17人,比去年同期上升13.33%。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11%,同比下降0.37个百分点。对未成年人犯罪,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3人,去年同期为10人,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人,去年同期为16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4人,去年同期为9人,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3人 ,去年同期为11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60%,与去年同期持平,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验期满转不起诉7人。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2022年1-9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件,同比上升57.14%。
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21件,同比上升250%。涉及重大刑事犯罪1件,去年同期为0。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件,同比下降33.33%。
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022年1-9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29件,去年同期为11件;已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9件,去年同期为1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9件,去年同期为10件;已纠正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9件,去年同期为10件。
四、民事检察工作
2022年1-9月,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7件,同比上升60.87%;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7件,同比上升60.87%;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4件,去年同期为12件。
五、行政检察工作
2022年1-9月,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00%。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同比上升500%。 
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2年1-9月,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0件,同比上升48.14%;立案40件,同比上升48.14%;采取诉前程序40件,同比上升37.5%;提起公益诉讼1件,比去年下降100%。
七、控告申诉工作
2022年1-9月,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去年同期为0。
八、检察听证工作
2022年1-9月,检察听证工作共30件,其中刑事检察案26件,民事检察案件1件,公益诉讼案件2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
九、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2022年1-9月,全市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5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4人次,去年同期为1人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人次,去年同期为0。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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